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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花生油 peanut oil GB1534-2003》

2014-01-01 15:36:0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花生油 peanut oil GB 1534-2003
前言
本标准5.2中的表1、表2、表3的部分指标、5.4和第7章、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是对GB1534-1986《花生油》、GB/T8615-1988《浓香花生油》的修订与合并。
本标准与的GB1534-1986、GB/T8615-1988主要技术差异;
——本标准的结构、技术要素及表述规则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修改;
——根据花生油的原料及采用的加工方式,对其进行了分类和定等;
——对上述标准中特征指标和质量指标项目进行了调整;
——对质量指标中相关指标值作了修订。
本标准参照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标准,修改了有关指标。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534-1986《花生油》、GB/T8615-1988《浓香花生油》。
本标准有国家粮食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国家粮食局西安油脂食品及饲料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参加起草单位:山东莱阳鲁花花生油有限公司、青岛嘉里植物油有限公司上海福临门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南顺油脂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瑞明、龙伶俐、薛雅琳、陈燕、孙东伟、庞冬梅、徐霞、夏洪文。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两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1534-1986、GB/T 8615-1988。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花生油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规则、标签、包装、贮存和运输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压榨成品花生油、浸出成品花生油和花生原油。
花生原油和质量指标仅适用于花生原油的贸易。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16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
GB 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5009.37 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524 植物油脂检验扦样、分样法
GB/T 5525-1985 植物油脂检验透明度、色泽、气味、滋味鉴定法
GB/T 5526 植物油脂检验比重测定法
GB/T 5527 植物油脂检验折光指数测定法
GB/T 5528 植物油脂水份及挥发物测定法
GB/T 5529 植物油脂检验杂质测定法
GB/T 5530 动植物油脂酸价和酸度测定(GB/T5530-1998.eqv ISO660:1983)
GB/T 5531 植物油脂检验加热试验
GB/T 5532 植物油脂碘价测定(GB/T5532-1995.neq ISO3961:1989)
GB/T 5533 植物油脂检验含皂量测定法
GB/T 5534 动植物油脂皂化值的测定(GB/T5534-1995.idt ISO3657:1988)
GB/T 5535 植物油脂检验不皂化物测定
GB/T 5538 油脂过氧化值的测定(GB/T5538-1995. eqv ISO3960:1977)
GB/T 5539 植物油脂检验油脂定性试验
GB 7718 食用标签通用标准
GB/T 17374 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
GB/T 17376 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甲酯制备(GB/T17376-1998.eqv ISO5509:1978)
GB/T 17377 动植物油脂脂肪酸甲酯的气相色谱分析(GB/T17377-1998.eqv ISO5508:1990)
GB/T 17756-1999 色拉油通用技术条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压榨花生油 pressing peanut oil
花生经直接压榨制取的油。
3.2浸出花生油 solvent exteaction peanut oil
花生经浸出工艺制取的油。
3.3花生原油 crude peanut oil
未经任何处理的不能直接供人类食用的花生油。
3.4成品花生油 finished product of peanut oil
经处理符合本标准成品油质量指标和卫生要求的直接供人类食用的花生油。
3.5折光指数 refractive index
光线从空气中射入油脂时,入射角与折射角的正弦之比值。
3.6相对密度 specific gravity
20℃植物油的质量与同体积20℃蒸馏水的质量之比值。
3.7碘值 iodine value
在规定条件下与100g油脂发生加成反应所需碘的克数。
3.8皂化值 saponification value
皂化1g油脂所需的氢氧化钾的毫克数。
3.9不皂化物 unsaponifiable matter
油脂中不与碱起作用、溶于醚、不溶于水的物质,包括甾醇、脂溶性维生素和色素等。
3.10脂肪酸 fatty acid
脂肪族一元羧酸的总称,通式R—COOH
3.11色泽 colour
油脂本身带有的颜色。主要来自于油料中的油溶性色素。
3.12透明度 transparency
油脂可透过光线的程度
3.13水份及挥发物moisture and volatile matter
在一定的温度下,油脂中所含的微量水分和挥发物。
3.14不溶性物质 insoluble impurity
油脂中不溶于石油醚类有机溶剂的物质
3.15酸值 acid value
中和1g油脂中所含游离脂肪酸需要的氢氧化钾毫克数
3.16过氧化值 peroxide value
1kg油脂中过氧化物的毫摩尔数。
3.17溶剂残留量 residual solvent content in oil
1kg油脂中残留的溶剂毫克数。
3.18加热试验 heating test
油样加热至280℃时,观察有无析出物和油色变化情况。
3.19冷冻试验 refrigeration test
油样置于0℃恒温条件下保持一定的时间,观察其澄清度。
3.20含皂量 saponified matter content
经过碱炼后的油脂中皂化物的含量(以油酸钠计)
3.21烟点 smoking point
油样加热至开始连续发蓝烟时的温度。
4分类
花生油分为花生原油和压榨成品花生油、浸出成品花生油三类。
5质量要求
5.1特征指标
折光指数: 1.460~1.465
相对密度: 0.914~0.917
碘值(I)/(g/100g): 86~107
皂化值(KOH)/(mg/g):187~196
不皂化物/(g/kg): ≤10
脂肪酸的组成/(%):
十四碳以下脂肪酸 ND~0.1
豆蔻酸 ND~0.1
棕榈酸 8.0~14.0
棕榈一烯酸 ND~0.2
十七烷酸 ND~0.1
十七碳一烯酸 ND~0.1
硬脂酸 1.0~4.5
油酸 35.0~67.0
亚油酸 13.0~43.0
亚麻酸 ND~0.3
花生酸 1.0~2.0
花生一烯酸 0.7~1.7
山嵛酸 1.5~4.5
介酸ND~0.3
木焦油酸 0.5~2.5
二十四碳一烯酸 ND~0.3
注1:上列指标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CODEX STAN 210-1999《指定的植物油法典标准》的指标一致。
注2:ND表示未检出,定义为0.05%。
5.2质量等级指标
5.21 花生原油质量指标。
5.2.2压榨成品花生油、浸出成品花生油质量指标。
压榨成品花生油质量指标
浸出成品花生油质量指标

5.3卫生指标
按GB2716、GB2760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4其他
花生油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6检验方法
6.1透明度、气味、滋味检验:按GB/T5525-1985中的第1章、第3章执行。
6.2色泽检验:按GB/T5525-1985中的第2章执行。
6.3相对密度检验:按GB/T5526执行。
6.4折光指数检验:按GB/T5527执行。
6.5水分及挥发物检验:按GB/T5528执行。
6.6不溶性杂质检验:按GB/T5529执行。
6.7酸值检验:按GB/T5530执行。
6.8加热试验:按GB/T5531执行。
6.9碘值检验:按GB/T5532执行。
6.10含皂量检验:按GB/T5533执行。
6.11皂化值检验:按GB/T5534执行。
6.12不皂化物检验:按GB/T5535执行。
6.13过氧化物检验:按GB/T5538执行。
6.14冷冻试验:按GB/T17756-1999附录A执行。
6.15烟点检验:按GB/T17756-1999附录B执行。
6.16溶剂残留量检验:按GB/T5009.37执行。
6.17油脂定性试验:按GB/T5539执行。以油脂定性试验和花生油特征指标(5.1)作为依据。
6.18脂肪酸组成检验:按GB/T17376~17377执行。
6.19卫生指标检验:按GB/T5009.37执行。
7检验规则
7.1抽样
花生油抽样方法按照GB/T5524的要求执行。
7.2出厂检验
7.2.1应逐批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7.2.2按本标准5.2的规定检验。
7.3型式检验
7.3.1当原料、设备、工艺有较大变化或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均应进行型式检验。
7.3.2按标准第5章的规定检验。
7.4判定规则
7.4.1产品未标注质量等级时,按不合格判定。
7.4.2产品的各等级指标中有一项不合格时,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8标签
除了符合GB7718的规定及要求之外,还有以下专门条款;
8.1产品名称
8.1.1凡标识“花生油的产品均应符合本标准。”
8.1.2转基因花生油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标识。
8.1.3压榨花生油、浸出花生油要在产品标签中分别标识“压榨”、“浸出”字样。
8.2原产国
应注明产品原料的生产国名。
9包装、贮存和运输
9.1包装
应符合GB/T17374及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9.2贮存
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及避光处。不得与有害、有毒物品一同存放。
9.3运输
运输中应注意安全,防止日晒、雨淋、渗透、污染和标签脱落。散装运输要有专车,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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